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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已经通过平台三重认证,请您放心咨询!朝阳区信得过的姚平律师。

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7/28 19:04:14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财产,在离婚之前就要调查清楚对方名下的财产有哪些财产以及对方是否转移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再次,如果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重婚等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续过程中,照顾老人、孩子比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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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3/5/30 10:10:31

我觉得婚姻应该会更丰富长养人的内心,而不是使它更苍白更软弱,或者更懈怠。你有婚姻,但你还是会想到你的事业和职责,你的职业还是会带给你神圣感、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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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5/5 9:12:31

古有青天识忠奸,今有大律辨是非! 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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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8 17:21:06

“那些完全不愿牺牲欲望的人根本不可能成功。人要成功,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自我牺牲。若想获得大的成功,就要付出大的牺牲;若想获得最大的成功,就必须做出最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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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2 18:30:51

#用心办理每个案件 证据梳理层层抽丝剥茧,可视化呈现更方便于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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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18 21:47:49

小两口婚后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且男方父母出部分首付款。现小两口离婚,男方父母主张房屋为其与其子共同共有。元甲代理女方,男方父母的全部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如何维护您的最大利益,请咨询元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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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11 20:02:54

帮助委托人和平离婚并获得北京房产,为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协商我方享有最大限度孩子探望权!人生海海,山高路远,愿彼此珍重!如果你遇到难题,我们一直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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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12/11 18:02:54

幸福的婚姻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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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9 17:03:23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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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8 10:52:30

亲生父亲病故后才发现继母名下的房产早在父亲在世时,就被继母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了继母的女儿,这样的情况真是欲哭无泪,房产到底是否跟自己父亲有关,自己是否有继承权,都成了未知。我们经过努力帮委托人撤销了继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判决限期恢复登记至继母名下。但是,自己能继承多少份额,期待下一场官司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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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7 21:57:30

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分期支付,法院判决很难解决未下房本的夫妻共同房产,但可以在律师的参与下圆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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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3 16:12:28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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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2 20:03:11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但是,《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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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30 19:08:15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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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2 19:32:54

六年前父母去世,遗有房产及抚恤金、存款,被告虚构事实、夸大其辞,认为自己多尽赡养要求多分,而要求法院给我方不分遗产。案件经由元甲婚姻家事团队代理,历经三次开庭,一番努力下,最终法院判定我方享有平等继承权,顺利分得遗产。客户的一分信任,律师的十分付出,相信专业的力量[拳头] 客户被疫情隔离在东北,特意给我们邮寄了锦旗,开森[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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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2 15:40:40

父亲去世,继母健在,父亲与继母共有一处房产,想整套房产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有50%的份额不属于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处理继母的财产,经过争取,委托人给继母折价款,法院把房子100%的产权份额判给了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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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11/14 18:55:06

越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就越发现其内容之庞杂、其理论之博大、其实践之变化,远非几本书,几个案件容量可以承载。元甲婚家律师,因为专注,所以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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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9/6 17:22:58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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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9/2 17:11:27

汤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交警认定汤女士承担全责,伤者起诉要求汤女士承担几十万的赔偿,保险公司却以汤女士逃逸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汤女士委托元甲律师维权,在元甲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对伤者进行赔偿,汤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元甲律师的专业又一次得到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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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2/9/2 16:51:27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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