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欠钱不还怎么办
四年欠钱不还怎么办
四年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主观:
借款人欠钱三年不还,出借人可以起诉,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当事人还是可以起诉,但是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同意偿还其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申诉时效是三年。假如欠条已超过四年,但对方拒绝归还借款,在借条或欠条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法院并不会以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债务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得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是债务人有钱不还,人民法院判决还是拒不偿还的情况下,会犯拒不执行判决财产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