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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已经通过平台三重认证,请您放心咨询!朝阳区信得过的姚平律师。

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3/11/24 14:38:35

离婚抚养费要少了,还可以增加吗

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7/28 19:04:14

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财产,在离婚之前就要调查清楚对方名下的财产有哪些财产以及对方是否转移财产,都查出来,扩大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这是多分财产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再次,如果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重婚等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续过程中,照顾老人、孩子比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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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5/5 9:12:31

古有青天识忠奸,今有大律辨是非! 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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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8 17:21:06

“那些完全不愿牺牲欲望的人根本不可能成功。人要成功,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自我牺牲。若想获得大的成功,就要付出大的牺牲;若想获得最大的成功,就必须做出最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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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2 18:30:51

#用心办理每个案件 证据梳理层层抽丝剥茧,可视化呈现更方便于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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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0 18:47:23

一面锦旗、一种认可、一份口碑!“离婚”二字,说起来简单,实行起来却包含千丝万缕!咨询专业律师的优势在于能在孩子、房子、车子、财产等全方面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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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10 13:44:35

开调令调查被告信息, 联系警官提供案卷材料, 纵使法院立案要求再苛刻, 也总有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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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6 12:51:1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具体要求和司法实践,可以用一张表格对遗嘱的形式要求和易忽略问题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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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3/4/6 10:55:50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支付到大学毕业吗?YES 没有房本的房子法院是绝对不处理吗?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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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11 21:02:55

感谢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您的鼓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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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9 16:37:16

听四个小时录音是种什么体验…… 努力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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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2 17:22:27

关系好的时候换房使用,可是逾期二十年才主张要回,这样的情况法院很难支持,这么重要的财产不是儿戏,换着使用还是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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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30 19:08:15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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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9 23:51:06

每一场胜诉都来之不易,每一次【模拟法庭】都为打好庭审这场仗!不断挖掘辩护思路、提高应变能力、增强信心,全力维护委托人权益,我们一直在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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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9 18:21:05

诉讼中一遍遍的核对 虽是微小数额,尽全力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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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3 15:46:48

感谢委托人赠送的两面荣誉锦旗!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一大难题,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用专业的能力和尽心尽责的态度达成了委托人全部诉求!律政佳人,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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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1 18:38:48

女方委托我们专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可是遇到两个大难题,一套央产房和两套商品房都没有房产本,起诉到法院开庭时法官明确提示无法处理,经过多次努力,最终调解成功,确定了三套无房本的房产归属,客户真是特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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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17 22:26:17

🚩婚后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对房屋的归属及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就应当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重大,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还是要事先约定清楚,以防发生纠纷。因此,如果有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款的,我们建议做到如下两点: 1.签署书面协议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是因为碍于情面,怕伤感情。但事实上,如果不说清楚,可能更容易伤感情。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几家凑钱购买房屋,最好事先写清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情况; (2)每家出资的数额; (3)每家出资算是赠与,还是算借款; (4)房屋的归属。 2.保存好相关证据 购买房屋时的出资款,如汇款凭证、刷卡证据等最好保存好,在将来产生纠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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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2/9/2 16:51:27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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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律师免费咨询 -张芸

2022/9/2 16:51:27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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