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姚平律师 / 主任律师

13810481205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金磊律师 /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张嘉娱律师 /

13811219541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刘萍律师 /

01021362586

擅长:婚姻家庭
  • 姚平律师
  • 金磊律师
  • 张嘉娱律师
  • 刘萍律师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平台认证
平台认证: 为您提供服务的律师都经过了平台三重认证,请您放心咨询!

枣庄律师 在线

最近登录平台服务的律师,服务响应时间更快,更快解决问题。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3/6/18 8:18:14

一本以和解为主的图书,体现了家事纠纷的情感纠葛更适合和解,这也正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每天坚持的方向,帮助更多的家庭化解矛盾的同时,开启新的生活👍。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3/5/17 21:25:31

无性婚姻大家支持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感情破裂的原因呢?法院会不会一次性判决离婚呢?案例来了,答案是肯定的,无需半年后再次起诉。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3/4/27 17:21:03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3/3/23 14:28:49

双方都愿意把存款给孩子,但各自都有顾虑怎么办?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10 18:09:04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产继承纠纷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维护合法继承权益!运用专业能力与谈判经验帮助委托人成功调解纠纷,合理获得房屋补偿款!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9 14:12:42

判决很难达成的诉求,一份调解书却可以将抚养费约定到孩子大学毕业,所有的补偿款可以分期支付等等,双方无法达成的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得以解决👍。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7 17:52:34

父亲去世,继母健在,父亲与继母共有一处房产,想整套房产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有50%的份额不属于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处理继母的财产,经过争取,委托人给继母折价款,法院把房子100%的产权份额判给了委托人。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7 13:57:30

现代夫妻有三大心理误区:只关注夫妻小世界而忽视彼此大家庭;总想对方按自己的思维和习惯模式行事;想当然的把对方当作是自己的完全的私有财产。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7 11:37:29

【🚩家暴离婚】怎么这么难呢?这是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发出的共鸣 其实家暴离婚并不难,只是如何取证认定家暴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 有些人发来的照片,只是腿部手部等局部有淤青伤痕,怎么证明是男方家暴造成的呢? 法官有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认为是自己磕碰的或摔的。 ——所以家暴的证据必须要有连续性和多样性:视频、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等等。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12/6 10:32:40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一方生病,对方有义务支付医疗费。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3 19:32:29

🚩元甲第3383面锦旗🚩 【因赠与发生纠纷,元甲律师为双方解决难题】 🎖因房屋赠与后不配合过户,无法确定产权而找到元甲律所。 🎖元甲律师在调和中进行全面指导,最终完成过户解决纠纷。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3 19:22:29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2,《民法典》在原《继承法》规定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规范。 3,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民法典》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2/1 13:21:19

离婚诉讼中,对方名下零资产,从未想过会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当事人手中没有什么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利证据,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们都要努力争取,从对方的证据中发现端倪,并积极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二十万的利益。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30 18:58:15

🚩想要离婚,怎么办?这是大家问最多的问题之一,普及下离婚的两种方式: ①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带着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②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可由一方带着双方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9 18:21:05

诉讼中一遍遍的核对 虽是微小数额,尽全力守护。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8 22:56:15

对方起诉我方探望权纠纷,法院受理后发现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在法官的建议下直接撤诉了,如果不撤诉,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吗?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8 19:56:14

调解,为您快速解决。条款,为您保驾护航。 未按期支付任意一笔款项,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8 14:31:14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11/23 9:23:32

房产继承纠纷往往是一道难题,这不仅关系个人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家人亲情。元甲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方案,帮助其顺利继承北京房产,同时也维护了家庭和谐,法律人不仅有态度、也有温度!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2 12:12:16

一方出轨,另一方如何取证!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11/21 13:35:25

时期特殊 函件不能邮寄 工作依旧进行中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11/14 18:55:06

越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就越发现其内容之庞杂、其理论之博大、其实践之变化,远非几本书,几个案件容量可以承载。元甲婚家律师,因为专注,所以脱颖而出。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姚平

2022/9/7 18:46:05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9/7 12:36:13

🚩🍀最近整理了一些“冷知识”点,知道对你肯定有好处: 1.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双方的在婚内形成的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了,女方可以不迁户口,不影响孩子上户口,娘家的一些权益还可以拥有。 3.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小三的孩子,也是有继承权的。 4.两人离婚,不能约定离婚后不能再婚,以及再婚后不能再生育子女。 5.离婚、再婚有婚假,复婚也有婚假。 6.签了离婚协议,没有民政局登记离婚,是可以反悔的。
展开

枣庄律师免费咨询 -周春花

2022/9/6 17:22:58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展开
展开更多↓

私人律师服务

私人律师法律服务范畴:

文书代写
合同审查
预约会见
法律顾问
更多个性化服务

法律知识

枣庄律师服务排行

/律师解答榜

/律师人气榜

精选专题

相关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