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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享受哺乳假(怎样请哺乳假)

2023.12.29 302人阅读
导读:一、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1、已生育孩子,一.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1.已生育孩子,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二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自己写的请假条,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二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自己写的请假条,孩子从出生后,到满一周岁前,妈妈都可以申请哺乳假,孩子从出生后,到满一周岁前,妈妈都可以申请哺乳假。

怎样才能申请休哺乳假

现在大部分人都知道可以休产假,但对哺乳假不是很了解,在职妈妈们在休完产假后,其实还可以休哺乳假,那么怎样才能申请休哺乳假,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申请哺乳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以下就是整理的内容。

一、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已生育孩子。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一就是已生育孩子。也就是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在产假结束后,都可以享受哺乳假。还在怀孕阶段没有哺乳假。

2、已休完产假。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二就是已休完产假。要想请哺乳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已按照国家和地市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修完产假的。这里的产假包括法律规定的98天或113天的产假、延长生育假以及纯母乳假。产假休完后,产妇就需要到单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了,这时就可以请哺乳假。

3、孩子未满周岁。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三就是孩子未满周岁。孩子从出生后,到满一周岁前,妈妈都可以申请哺乳假。当然假如孩子已经满了一周岁了。也就不能享受哺乳假了。

二、申请哺乳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生育证明。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一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的生育证明。这份证明可以是医院的出院病情证明书,也可以是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这些证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孩子已出生。

2、请假条。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二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自己写的请假条。虽然哺乳假是国家法律规定应享受的假期,但是产妇要申请这个假,还是必须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准备请假条走正常的请假流程和手续。

三、申请哺乳假的期限和时间是多久

1、从孩子出生起到一周岁截止。哺乳假的期限是孩子出生后一年之内。更确切的说就是孩子满一周岁前。

2、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的时间是每天一小时。妈妈可以选择每天晚到半小时和下午早走半小时,也可以选择一起休完这一小时,不分上下午,总之,一天之内只有一小时的哺乳假期。这一小时视为正常出勤。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申请哺乳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申请哺乳假的期限和时间是多久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哺乳假怎么休

休哺乳假应该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半月的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一.申请哺乳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1.已生育孩子。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一就是已生育孩子。也就是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在产假结束后,都可以享受哺乳假。还在怀孕阶段没有哺乳假。

2.已休完产假。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二就是已休完产假。要想请哺乳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已按照国家和地市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修完产假的。这里的产假包括法律规定的98天或113天的产假、延长生育假以及纯母乳假。产假休完后,产妇就需要到单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了,这时就可以请哺乳假。

3.孩子未满周岁。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三就是孩子未满周岁。孩子从出生后,到满一周岁前,妈妈都可以申请哺乳假。当然假如孩子已经满了一周岁了。也就不能享受哺乳假了。

二.申请哺乳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生育证明。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一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的生育证明。这份证明可以是医院的出院病情证明书,也可以是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这些证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孩子已出生。

2.请假条。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二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自己写的请假条。虽然哺乳假是国家法律规定应享受的假期,但是产妇要申请这个假,还是必须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准备请假条走正常的请假流程和手续。

三.申请哺乳假的期限和时间是多久

1.从孩子出生起到一周岁截止。哺乳假的期限是孩子出生后一年之内。更确切的说就是孩子满一周岁前。

2.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的时间是每天一小时。妈妈可以选择每天晚到半小时和下午早走半小时,也可以选择一起休完这一小时,不分上下午,总之,一天之内只有一小时的哺乳假期。这一小时视为正常出勤。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劳动法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是什么?

哺乳期间请哺乳假,由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 (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哺乳假6个月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一、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假6个月申请条件

刚刚生产完的准妈妈们可以申请。到市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也就是在哺乳期可以休息的医疗证明(哺乳病假单),就可以休息了。工资按照80%发放给你。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哺乳假怎么申请

已生育孩子。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一就是已生育孩子。也就是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在产假结束后,都可以享受哺乳假。还在怀孕阶段没有哺乳假。

已休完产假。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二就是已休完产假。要想请哺乳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已按照国家和地市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修完产假的。这里的产假包括法律规定的98天或113天的产假、延长生育假以及纯母乳假。产假休完后,产妇就需要到单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了,这时就可以请哺乳假。

孩子未满周岁。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三就是孩子未满周岁。孩子从出生后,到满一周岁前,妈妈都可以申请哺乳假。当然假如孩子已经满了一周岁了。也就不能享受哺乳假了。

生育证明。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一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的生育证明。这份证明可以是医院的出院病情证明书,也可以是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这些证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孩子已出生。

请假条。申请哺乳假需要的第二样证明材料就是产妇自己写的请假条。虽然哺乳假是国家法律规定应享受的假期,但是产妇要申请这个假,还是必须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准备请假条走正常的请假流程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哺乳假怎么休

哺乳假是女方产假期满后享受的假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一、产假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二、产假流程怎么走:

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假怎么申请

哺乳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后,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简单地来说就是不满1周岁宝宝的职场妈妈,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合共1小时的哺乳假。

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半月的哺乳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哺乳假法律规定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哺乳假怎么申请

1.已生育孩子。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一就是已生育孩子。也就是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在产假结束后,都可以享受哺乳假。还在怀孕阶段没有哺乳假。

2.已休完产假。申请哺乳假的条件之二就是已休完产假。要想请哺乳假,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已按照国家和地市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已修完产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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