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具有效力吗(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合同效力不同,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2、补救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可以进行补救;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是不可以进行补救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试述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答案】:我国《合同法》明确区分了无效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三种合同存在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无效的合同虽然成立但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是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处分权或者代理权造成的。
(2)无效的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在成立时效力是确定的,而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成立时效力却不确定。
(3)无效的合同当然无效,任何人均可主张;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才能使该合同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补正则确定的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 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
1、 合同的效力 不同。 效力待定合同 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 可撤销合同 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撤销前具有效力吗
法律主观:
可撤销合同撤销之前有效。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后,合同才失去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一年。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两者产生的原因、权利行使时间均不同。合同无效是由于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内容合法等造成的,而合同可撤销是由于欺诈、胁迫等造成的。可撤销合同一般需在一年内行使,而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可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可撤销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关系
这是合同的三种效力状态,无效合同指因违反法定的无效事由,而自始不产生效力的合同,其法律后果是使用返还原则及缔约过错原则。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本身已经发生效力,但由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在权利人主张撤销权后,该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尚存生效条件,其效力需等待权利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而决定,如权利人放弃主张无效的权利,或获得权利人的追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