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股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3.12.28 1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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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股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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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股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主观: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是没有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登记才能设立,只是签订合同,是没有设立质权的。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登记生效制度:只有在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后,法律规定的事项还会生效。
登记对抗制度:双方将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后,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约定的事项仍然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或这其他有权力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