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否定后应该怎么办(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否定后应该怎么办(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否定后应该怎么办(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失去法律拘束力,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继续履行无效的施工合同,应予驳回。当事人不得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施工合同无效后,承包人是否仍应对工程承担质量责任?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如果是承包人原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自不待言。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的约定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失。由于法律对损失的范围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仅就工程修复的费用作为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其他费用不能索赔。我们认为该观点过于机械的理解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虽然施工合同无效,但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损失,均应属于双方应根据过错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该责任不应仅仅限于修复费用。合同无效的正常处理途径是相互返还,使其达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由于工程的特殊性承包人的劳动和材料已经固化为建筑物不能返还。因此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留下的工程亦应是合格的工程。如果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如果工程质量问题还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作为行为人仍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有过错的对方赔偿损失,但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第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