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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区别吗(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2023.12.29 125人阅读
导读: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转继承一般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其个人某种原因导致还没有得到遗产就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转继承在存在有效遗嘱时,适用遗嘱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戚弊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且代位继承是不会受到辈份限制的,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者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之内。

4、两者的基础定义不同。

代位继承指的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的,则一般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指肆一种法定的继承制度,一般有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或者承租继承;转继承一般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其个人某种原因导致还没有得到遗产就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唯仔轿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3、两者主体不同;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一方面,对被继承人而言,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往往将代替继承人在其心中的情感地位;另一方面,对年幼的直系卑血亲而言,父母的早亡也往往会带来抚育和照顾的额外需求。因此,通过代位继承制度,使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原继承人的继承地位、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是社会的通行做法。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转继承的效力,是指符合了继承的要件,发生转继承后产生的继承后果。在转继承中,作为转继承的客体的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根据死亡的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方式而有差异。如果死亡的被转继承人根据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则其应继份为根据继承取得的份额;如果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则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取得应继份。转继承人取得的份额也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差异。转继承在存在有效遗嘱时,适用遗嘱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存在时,适用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

3、继承关系不同,转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产中被转继承人已经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是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

4、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5、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

(3)继承关系不同,转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产中被转继承人已经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是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

4、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5、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3、主体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法律分析: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第五,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有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仅限于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2、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3、发生时间、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可因任意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而发生。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区别:(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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