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怎样的呢(担保人的担保期最长是几年)
担保期限一般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根据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期限最长为多久
担保期限最长为两年。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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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人担保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保证人担保期限一般为6个月,超过担保期限不主张权利的,担保责任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车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自主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为担保期。车贷担保人有影响吗?
担保人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如果是一般保证,是不需要承担贷款人的债务的,通常不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通常在合同中会有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要是贷款人还不起,担保人就得承担还款责任的,这种就会有影响的,并且有这几个方面的影响:给贷款人做了连带担保责任后,担保人的信用就和贷款人挂钩了,贷款人的履约情况会直接影响担保人的信用,如果贷款人按时还款还好说,要是还贷期间有逾期,则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上也会出现不良信用。给别人做担保会上征信,查征信报告可以看到为他人做担保的记录。如此会影响贷款人自己办理银行信贷业务,比如贷款人的车贷没还清钱,这笔债务也会算担保人的贷款,担保人必须有足够的还贷能力,提供充分的财力证明,才可能会批贷。总之,车贷担保人是有影响的,主要还是看担保类型而定,如果选择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最好先核实贷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贷能力,以及还贷意愿再考虑,免得贷款人到时候不还款,连累到自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可以失效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 证人 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 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 债权人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连带责任保证 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 保证合同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