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青春损失费有没有法律依据(青春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当然不合理。男女双方分手后,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常见的问题,通常理解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费,但现行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小张和小李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在高中时开始谈恋爱,但一直遭到双方父母的反对,大学毕业后开始同居。后二人因为工作问题逐渐产生分歧,感情不和,小李想要分手。小张的父母认为,小张十几年的大好青春都浪费在小李身上,小李想要分手必须支付小张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小李不予认可,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小张父母的要求合法吗?
恋爱或同居关系有别于婚姻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法定的人身关系,仅有道德层面的义务,并不产生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未婚同居是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法律不否定并尊重这种关系,但也不保护这种关系。未婚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是基于同居而要求给付损失,因为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恋爱或同居一方直接提出这样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对该要求一般不予支持。
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青春损失费是指某些特定情况下,受害者因特定原因,未能在青春期内享有生活的正常乐趣和价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立法规定青春损失费的问题。
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但并未明确规定青春损失费。因此,一些民事判例中,如果受害者因受伤或疾病导致青春期内无法完成正常学业、工作等,可能会被部分法院认可为青春损失费,但其是否应该纳入人身损害赔偿范畴,以及如何合理计算青春损失费,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青春损失费还处于争议状态,一些学者和律师在此方面积极探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但缺乏统一的法律基础。因此,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应当针对具体情况,结合各类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进行合理维权。
如果青春损失费可以被认可,那么如何计算?由于目前我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青春损失费的计算方法,因此如何计算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一般需要通过涉及受害者青春期时间、年龄、受伤程度、影响范围等多种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合理维权。
虽然青春损失费目前尚未明确列入我国法律赔偿范畴,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受害者可能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可以与律师进行沟通协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进行合理维权,以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但如果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要求青春损失费,与法无据;但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情节不严重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青春损失费是被法律所承认的吗
法律主观:
青春损失费,法律不支持。在恋爱,或婚约纠纷中,若最终无法 结婚 ,一方可能已经错过了结婚的最佳年龄。在此种情况下,存在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的情况。但是,这种所谓的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 夫妻共同财产 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上有赔偿青春费这个说法吗
法律主观:
法律上不支持青春损失费赔偿,但有“家务补偿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规定,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即经济补偿以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提起补偿请求为前提,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经济补偿请求的情况下,不得径行就经济补偿作出判决。但是,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其经济补偿请求权,是否行使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法律主观:
青春损失费法律上不支持,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青春损失费是否受到法律支持
法律主观:
青春损失费一般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没有赔偿青春损失费一说。因为当时结婚是完全处于自愿的,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分手后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分手后女方是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但是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在法律上是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的。
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女方受到损害的,那么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损害赔偿,一般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具体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损害赔偿,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由法院根据案情进行依法判决。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所以,分手一般是没有青春损失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