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险赔偿限额(全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23.12.27 1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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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险赔偿限额(全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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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险赔偿限额(全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如下: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目前责任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即有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和有责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合计12.2万元;无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和无责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合计1.22万元;
2、商业险,有很多种类,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等,限额一般分为5万、10万、15万、30万和50万;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的种类进行赔偿:1、交强险赔偿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2、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