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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隐瞒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2024.01.11 775人阅读
导读:③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离婚时贷款仍未还完,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问题,在平分的基础之上照顾出资多的一方,④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每个月偿还贷款,原则上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院处理时会适当考虑父母出资的问题,②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父母出钱给已婚女儿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后娘家出钱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后娘家出资买房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却不得而知。那么,婚后娘家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按照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约定来分类讨论。

(1)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

①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套房产视为父母对子女一人的赠予,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②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③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离婚时贷款仍未还完,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问题,在平分的基础之上照顾出资多的一方。

④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每个月偿还贷款,原则上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院处理时会适当考虑父母出资的问题。

(2)双方有协议约定

①当时的出资行为如订立了借据、借款合同的话,实践中需要三方签字(父母、子女及配偶),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若认定为借款的话,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偿还。

②实践中还存在一类情形,受限于政策原因,父母无购房资格,买房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父母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例如三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一直实际经营管理该套房产或者表达借名买房意愿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如果借名买房的事实可以被法院认定,那么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处理该套房产。

关于婚后娘家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民法典》来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属于谁?你知道吗?

2024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与夫妻财产关系最密切的四个变化是:

第一,婚内赠与的撤销;

第二,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

第三,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的反悔期限;

第四,离婚后索赔期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属于谁?你知道吗?《民法典》告诉你答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司法解释对父母出资的认定规则完全改变,具体为:父母的出资,首先按约定处理,约定可以是借款也可以是赠与,在赠与的情况下,可以约定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双方),但是父母签订书面协议或声明,明确只归子女所有的情况下,出资依然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这里的但书条款,其实也就是对出资进行了约定。

所以规则变得更清晰:父母出资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双方)处理。

新问题

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果《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赠与合同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那么父母主张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能否得到支持呢?

结合房产的登记情况,我们可以推测出可能出现的三种处理方式:

1.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2.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3.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笔者赞同第3种处理方式,理由是:如果父母出资的是首付款,按第1、2种处理,或许可以根据登记进一步推测父母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父母出资的不是首付款,比如是一段时间的银行贷款,再根据登记情况推测父母的赠与意思,恐怕依据就不充分了。因为首付款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的话,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房产已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在房产方面还有不少新的规定,比如:

1、找中介买房,不能跳单,要付报酬。

以前有些买家通过中介联系上卖家后,为了省下中介费,就私下与对方联系,选择避开中介完成交易。以前中介只能骂一句,现在是有权起诉这种行为了。

2、房子满70年产权后,将自动续期。

有不少网友总是杞人忧天,担心自家房子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现在就不用担心啦,到期自动续期,房子还是你家的。

3、房东卖房,租户可以继续住。

总有一些房东为了卖掉房子,就强横要求租户解约,有的不仅态度不好,甚至还不给补偿,让人气愤。现在他们不敢这样做了,只要合同没到期,即使房子卖出去,租户也能继续住。

4、房屋不用解除抵押,也可以过户。

以前买卖房子,需要卖家先跟银行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现在不用啦,有抵押的房子也可以直接过户,但是交易时要通知抵押权人一声。

还有就是你在阅读《民法典》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很多有趣是规定。

婚前多套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婚后变卖了,所得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购买的债券、股票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公婆不帮助儿媳看孩子,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是不是有点意思,看到这一条,有多少受屈的儿媳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媳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了。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随之废除,各个法律条文也都一并归纳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条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民法典》的出现,也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只有在最早的时间掌握它,我们才能有一个更加轻松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已经是生活在2024年了,不能再做一个一无所知的法盲了。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全款买房,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房产吗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就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则会被认为仅是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这样房屋的产权只归一方子女,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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