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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条款如何约定(定金条款如何书写)

2024.01.10 552人阅读
导读:

定金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内容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

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定金条款是有明确的内容,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能够仔细的看自己写的定金条款是不是在里面,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在有需要了解合同定金条款内容却不是特别的去了解时,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找律师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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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条款中,如何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

在合同条款中,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以帮助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降低风险,并保护各自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的建议:

1. 明确概念:首先,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和区别。定金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合同履行的担保,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订金通常是在预订或预订服务时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预订服务的保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约定定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时,应当明确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细节。定金的金额应当与合同总金额或部分金额相对应,并且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支付方式应当明确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退还时间应当约定明确,以便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及时处理。同时,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违约情况下追究责任。

3. 订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订金条款时,应当明确订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使用范围和退还时间等方面的细节。订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当与预订服务的情况相对应,并且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订金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是仅限于预订服务,还是可以在其他方面使用。退还时间应当约定明确,以便在取消预订时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a. 定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b. 订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并应当明确退还条件;

c. 定金和订金的支付方式应当安全可靠,最好通过第三方平台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d. 合同中应当约定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e.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并协商解决分歧。

总之,在合同条款中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和降低交易风险。因此,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概念和注意事项,并协商合理的条款内容。

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涉及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一)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二)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三)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四)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常常与订金相混淆。订金,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因此,在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四、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五、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六、支付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条款怎么写

一、定金条款怎么写

1、定金条款如下: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下:

1、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定金条款怎么写

定金条款怎么写

法律分析:

定金条款可以写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定金协议,然后约定一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2倍的定金,在约定定金数额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不能成为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定金条款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主合同的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由双方事先约定,违反定金条款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接受定金罚则的处罚。具体而言,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但是需要注意,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同时,定金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当双方正式交付定金时,该项定金条款就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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