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不行。
一般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也不能贷款。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三、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四、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五、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1、国有土地使用证: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2、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城镇与农村划分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鉴别的最好方法,城镇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不归集体所有,可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而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非本村居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只能靠承包或租赁。
对于具体的区别是有关的当事人进行一定的事情办理才会体现出来,对于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这样才可以进行使用,在实际的运用中土地使用中很容易产生一些纠纷,这就需要有关人员留意细节。
农村集体土地证有什么用?丢失如何补办?能改名字吗?
农民朋友基本都会办有集体土地证,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用途:1、享受土地使用权有农村集体土地证在手里,农民朋友就可以依法享受宅基地、耕地、草地和林地等的使用权,且受法律保护。2、确保农民合法权利农民有集体土地证的话,还会确保他们的合法权利,比如说要是遇到产权纠纷,农民就可以依据土地证明晰产权等。3、可申请贷款有时候农民需要一笔较大的金额,手里没钱就需要贷款,一般来说,如果农民拥有农村土地证,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4、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农村集体土地证的农民还有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的权利。如果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只要是农村户口,不论大小,每人每年都能分红。5、领取征地补偿现在很多农村在进行改造,有时候需要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这样农民就可以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领取到相应的补偿。
宅基地证:宅基地证是当前的农村的村民合法所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农村集体土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相比于宅基地证来说,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意义更广泛,不但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比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集体土地证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公民是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当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同样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这就需要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能够证明土地土地使用者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
在我国,公民是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当然,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人与集体之间同样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这就需要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能够证明土地土地使用者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概念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农民有关系?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作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在参与推举指界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参与,配合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
(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
(四)、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有权使用集体土地的证明。这也是为了能够促进土地的充分利用,将土地交给需要的人来使用,本该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通过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同样获得了经济利益,这样就可以达到双赢的结果,这也是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以来的一大进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房产证还是产权证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用途
法律主观:
一、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主要程序如下:初始土地登记(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变更土地登记(过户)(1)申请变更登记。属 土地使用权转让 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 转让合同书 、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 使用权抵押 登记(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 土地抵押登记 申请书。并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 集体土地使用证 》、身份证等有关材料。(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农村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有区别的,房产证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土地有一定使用期限,使用权经农地转国有建设用地后,由国家出让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宅基地的合法证明,没有固定使用期限,农民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获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什么产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使用权人没有权利改变集体土地的用途。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不涉及产权问题,其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证人只是拥有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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