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只能书面签订吗(保证合同必须书面签订吗)
保证合同只能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法律主观:
合同的形式,可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的。但是,承租人和出租人订立的 房屋租赁合同 的时间为六个月以上的,那么则需要订立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若不订立书面 租赁合同 的,则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担保合同能口头签订吗
法律主观:
担保合同能口头签订。,《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保证合同无效的,不能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所以主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法律分析:不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担保合同需要书面吗
法律主观:
担保合同是必须要书面的。签订担保合同时押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抵押担保需按规定进行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同时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期限; (三) 抵押 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担保是否要签订书面合同
设立担保,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物权法》以及《担保法》的规定,设立抵押权、质权以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担保权利不成立。【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法》将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保证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保证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但是由于口有订立的合同有一定的局限性,最好还是建议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保证合同不管是以口头还是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否则视为无效。
一、保证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吗?
保证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二、保证合同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我国相关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也是可以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进行的签署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口头约定毕竟有着非常明显的局限性,最好建议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保证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也避免没有准确的证据可以参考。
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保证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有效成立或将要成立,保证合同才发生效力。故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为要式合同,但在实践中要注意下列问题: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若主合同没有关于保证的约定条款,但保证人在“保证人”落款处盖章签字的,也可视为是作出保证的书面表示。
二、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保证合同最好是用书面签订,白纸黑字的双方签下来,这样对方将来没有做到相应的保证事项,损失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保证合同的效力或是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要求等等,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直接咨询在线律师。
担保合同必须书面
法律主观: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 保证合同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 担保人 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 在主 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后,向 债权人 提供 债务人 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 的规定。
保证合同的订立主体
法律主观:
保证保 保证合同 是由保 证人 和被借款人( 债权人 )签的。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 连带责任 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 合同成立 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 保证书 。
法律客观: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