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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职责范围有哪些

2024.01.11 234人阅读
导读: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要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的权益,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被任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负责保护和管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表被监护人处理日常事务、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等。

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是指在法律上被任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负责保护和管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表被监护人处理日常事务、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等。

作为监护人,首先需要了解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被监护人的健康状况、教育情况、财产状况等。其次,监护人需要尽职尽责地代表被监护人处理各种事务,如签署法律文件、管理银行账户、支付账单等。同时,监护人还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受到欺负、虐待或忽视。

除了以上职责,监护人还需要与被监护人的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监护人需要定期与被监护人见面,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之,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起重要的责任,为被监护人提供全面的保护和帮助。只有尽职尽责地履行监护职责,才能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要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的权益。

第二,要管理好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三,要教育和照料被监护人。

第四,当被监护人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的时候,监护人是负有赔偿的责任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熊孩子闯祸,说明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因此造成损失的话,也应该要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被监护人分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有一种是十八周岁以上,但是因为智力各方面的缺陷,导致不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的那么清醒的表达自己意识,识别能力有所欠缺的这种成年人。

那么针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针对未成年人,要保护好他,还必须教育他,这种保护就不能溺爱他;一方面要教会他怎么样做一个合格的人、一个合格的好人,怎么样做一个听话的学生,保护他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别人的侵犯,让他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另一方面,你要管束他,让他不要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被监护人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给别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就由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被监护人如果自己有独立财产的,也可以从他的财产里面赔偿。

对于被监护人是成年人这种情况,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的设立有哪些情况?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一经出生,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便成为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这种监护是一种法定监护。

(2)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的,由未成年人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兄、姐担任监护人。他们担任监护人是法定义务。在这些法定监护人中有两人以上又均具有监护能力的,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由其中一人担任监护人或由数人担任监护人。 (3) 在没有上述近亲属时,由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如叔、伯、姨、姑、舅等担任监护人。这些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们愿意担任监护人,二是应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4) 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争当监护人,二是都不愿担任监护人。有权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关组织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没有所在单位或者该单位拒绝指定或不适宜由其指定时,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指定。当事人不服上述组织指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 未成年人没有上述法定监护人,也没有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含义是如何的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1、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指未成年子女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也有监护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担任监护人的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身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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