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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4.01.11 941人阅读
导读: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3、代位继承人有两类:(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须为直系晚辈血亲,(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须为兄弟姐妹的子女。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具备的条件有:

(一)前提条件。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且被代位继承人具有合法的继承权;

(二)主体条件。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三)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要有怎么样的条件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5、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有两类: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须为直系晚辈血亲,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须为兄弟姐妹的子女。

这两类人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直系晚辈血亲排除了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者直系长辈血亲,同时,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则限定了代位人须为被代位人的子女,此处的子女为《民法典》第1127条第3款规定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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