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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2023.12.30 883人阅读
导读:(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分析:犯罪预备,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综上所述,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二、客观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而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发展到着手实行阶段或已构成既遂犯的。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犯罪预备,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状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有哪些构成要件

犯罪预备有以下这些构成要件: 一、主观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犯意的形成、犯意的表示不是预备行为。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也不是 犯罪预备行为 。此外,为了实行犯罪,既包括为了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二、客观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而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这是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三、事实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且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以下犯罪不能以预备犯论处: 1、仅有犯意表示而尚未表现为犯罪预备行为的; 2、犯罪预备行为发展到着手实行阶段或已构成既遂犯的; 3、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继续实行的。

成立犯罪预备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3、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未满十八岁刑事犯罪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不判刑,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但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综上所述,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为:1、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2、犯罪行为必须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3、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途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必须要认定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测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

(2)罪行为必须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则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罪行为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基于行为人以内的原因停止犯罪,则是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成立犯罪预备需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犯罪预备的成立有两个条件,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等的行为都属于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1、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 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犯罪的预备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有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如下:

1、主观方面

犯罪预备需要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即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犯罪,且具备实施犯罪的故意和目的。主观故意是成立犯罪预备的必要条件。

2、客观方面

犯罪预备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这包括行为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准备行动,例如蓄意购买犯罪工具、侦察犯罪目标、策划犯罪手段等。这些行动已经足够接近实施犯罪行为,但尚未达到实际犯罪的阶段。

3、事实条件

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且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以下犯罪不能以预备犯论处:仅有犯意表示而尚未表现为犯罪预备行为的,犯罪预备行为发展到着手实行阶段或已构成既遂犯的,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继续实行的。

犯罪预备的简介:

1、犯罪预备的定义

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已经做出一系列准备行动,显示出其有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和一定的客观准备条件,但尚未实际实施犯罪的行为状态。

2、犯罪预备的要素

主观故意:犯罪预备需要犯罪嫌疑人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犯罪,且具有实施犯罪的故意和目的。客观准备条件:犯罪预备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准备条件。这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准备行动

3、犯罪预备的判断依据

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的。司法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预备进行定性认定,以便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犯罪预备成立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以采取预防性措施,以防止犯罪实施,保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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