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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可以累计时间吗

2024.01.06 202人阅读
导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可以累计。

一、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二、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三、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医疗保险断缴的时间在3个月之内,那么这个月续交了医疗保险,下个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可以累计计算年限吗?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的,但是断缴三个月后,缴费年限会清零重新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能累计年限吗

医疗保险可以累计年限。

医疗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每年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是指参保人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同时,所累计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的年限越多,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就会相应提高。同时,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也会影响到参保人领取退休金和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待遇。

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条件:

1、居民身份: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和农村居民,需要具有居民身份证明;

2、年龄限制:一般情况下,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龄为16至59周岁之间。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3、缴费标准: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而定,一般由参保居民和政府共同承担。具体的缴费标准和比例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4、缴费方式: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为每年一次性缴费,也有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选择月缴或季缴等方式。缴费方式和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

5、缴费期限: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一般为每年的1月至6月底,具体的缴费期限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政策的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进行操作。在参加医疗保险时,居民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自身的医疗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不累计。

根据查询律图网显示,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的交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医保断交累计年限会清零吗?

不会清零。医保断交后的作废时间是: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只是停缴保费的次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还是能正常使用的。一般来说,只要参保人在医保保险年度内累计断交不超过三个月就可以连缴医保,续保的次月便生效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停保之后医保的相关待遇也会停止,但是缴费年限却不会清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法律主观: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1、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2、超过3个月的, 医疗费用 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法律客观: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企业的医疗保险年限可以累计吗

可以累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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