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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借款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2024.01.06 152人阅读
导读: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监督案件,赵某某向周某某借款40万,借款时间为4天,担保人为胡某某,有些借款行为发生时,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导致在诉讼中无法确认借款人、金额、利息、是否已偿还、是否担保、担保方式和措施等事实,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监督案件,郭某恩向某县农村信用社借款,郭某然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此后,周某某隐瞒了担保人胡某某已还款30万元的事实,将赵某某夫妇作为被告起诉,仍要求其偿还欠款40万元并利息忽视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无法维护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需要注意

借贷是市场经济运行和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复杂的经济法律行为。一不小心就可能“踩雷”,造成各种经济法律纠纷。发现借款合同纠纷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合同纠纷等。并集中在生产经营、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消费、国际贸易等经济领域。这类监管案例暴露出民间借贷市场不规范,当事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足,未能规避本应规避的风险,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亟待规范、引导和提醒。

贷款人缺乏法律意识,各方面风险难以防范。借贷尤其是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当事人往往囿于人情,疏于保留证据,忽视法律风险。有些借款行为发生时,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导致在诉讼中无法确认借款人、金额、利息、是否已偿还、是否担保、担保方式和措施等事实。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等一些事项变更时,缺乏书面证据予以明确,发生纠纷后违约责任难以认定。有的人在还款时不注意保存还款和追缴欠款的证据,导致还款金额、利息、诉讼时效难以认定。尤其是委托第三方还款、收款时,缺乏还款事实的书面确认证据。在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一些重要情况,如缺少贷款相关凭证、可转换贷款、夫妻共同债务、规避利率上限、拆分贷款、改变贷款用途等。这个时候,符合法律要求或者诉讼要求的证据就显得极为关键。一旦证据缺失,将直接影响借款行为整体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支持和保护。例如,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中,刘与蒋是朋友关系。刘某借给姜某500万元,但由于其在借款合同中未写明利息,仅口头约定期限一年,利率10%。一年后,姜某未能偿还借款,刘某起诉至法院。因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约定有利息,法院仅判令姜某偿还本金,不支持刘某主张的利息。

担保人对担保风险认识不足,容易成为他人债务的“靠山”。发现很多当事人不重视借款合同中的担保,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有些担保人不理解担保的含义,对担保的法律责任认识不够。有盲目担保、强迫担保、虚假担保、欺诈担保等等。有些公司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等等。一些保证人容易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不及时告知债务人,让债权人有机可乘,获得双倍赔偿,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监督案件,赵某某向周某某借款40万,借款时间为4天,担保人为胡某某。借款到期后,赵一直未偿还借款。周某某因未能找到赵某某,要求担保人胡某某承担担保责任。胡某某与周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胡某某在担保范围内承担30万元的担保责任,余款10万元及利息无需承担。之后,胡某某分三次向周某某偿还借款,共计30万元。此后,周某某隐瞒了担保人胡某某已还款30万元的事实,将赵某某夫妇作为被告起诉,仍要求其偿还欠款40万元并利息

忽视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无法维护合法权益。借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要想通过诉讼主张权利,首先要了解诉讼时效等法律制度。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诉讼时效制度,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许多民事主体,甚至银行等金融机构,并没有认识到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的重要性,以致未能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监督案件,郭某恩向某县农村信用社借款,郭某然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郭某恩到期未能还款,某县农村信用社起诉至法院,要求郭某恩承担担保责任。法院支持了农村信用社的诉讼请求。郭不服,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查明,某县农村信用社在担保期间未向郭某然主张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上述主张不受法律保护。检察机关向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针对以上风险点,检察机关建议: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注意收集和保留贷款前后的证据,防范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风险。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在确定贷款相关事项、出具贷款相关凭证、设定担保责任时要“谨慎”。欠条和借条要分清,利息约定要合法,提供担保要慎重。要增强理性投资的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债务观、消费观和投资理财观,不轻信非正规渠道介绍的投资产品,防止过度借贷、诱导贷款和“超前消费”,不参与套路贷、高利贷等非法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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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年利率3.99 贷款10万一年下来利息多少

贷款10万一年下来利息是3999元。

解:因为年利息=本金x年利率x期数。

那么已知年利率为3.99%,本金为10万元。

则1年的利息=100000x3.99%x1=3999元。

即贷款10万一年下来利息是3999元。

利息公式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或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存款利息=本金×天数×挂牌利息(日利率)=计息天数×日利率。

利息税=存款利息(应缴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利息

相关问答:民间借贷十多年,约定年利息10%过分吗?

民间借贷年化利率百分之十这不算高!要知道我们国家对于高利息的界定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就有涉嫌高额放贷。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央行对各个银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期限和不同客户的利率也是不一样的但一个区间就是年化利率4.85到7.50就以平均利率六点几来算的话,年化百分之十还不到银行同期利率的两倍。

所以可以肯定的告知你这个利息真的不高,要知道一些抵押贷款公司的年化利率要达到22到35。主要是跟国家界定的高额利息打擦边球,不然会更高!

如果确实因为资金周转需要这样的民间借贷完全符合各项条款!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法律主观:

发生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

1、原告是与借款纠纷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需要明确借款纠纷的管辖法院;

3、需要明确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

4、需要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一、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二、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六、时效、管辖与证据;七、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银行借款合同的相关问题_银行借款合注意事项问题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如果是向银行借款呢?你对银行借款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银行借款合同的相关 法律知识 。

目录

关于银行借款合同的相关问题

个人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借款合同标准范文

关于银行借款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严格按法律来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按《合同法》及《贷款通则》的规定,可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必须为具有签约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通则》第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首先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而借贷合同签订后,合同主体常常发生变化,是把签订合同的一方主体列为被告,还是把已经变化的主体列为被告,或是把其他主体列为被告,就成了诉讼方式解决借贷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如果不能明确诉讼主体,错列或漏列被告,都有可能造成诉讼失败,如诉讼驳回、原判被撤销、发回重审、再审等。

二、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防止理解纠纷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正意识的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而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所以,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熟悉、了解、理解合同内容、条款,填写过程也是熟悉理解过程。对合同的填写应工整规范,不得错填、漏填、留有空白,合同主体应写全称,主从合同内容相互对应,不能矛盾。防止合同填写漏项,防止出现经济纠纷时,因合同理解分歧,对贷款人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明确借款用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9条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由于此规定对“恶意串通”未作进一步解释、“部分财产”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财产的多大比重也没有具体标准,客观上给法院处理纠纷留下很大空间,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认识。而目前借新还旧中办理的补办抵押多属于事后抵押性质,抵押的效力容易出现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

所以,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

四、严格借款合同履约规定

1、在现在市场中,普遍存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情况,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本,属于提前履行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借款人应经贷款方同意并附一定的补偿金才能提前还款。

2、银行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人违约的责任。贷款行在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时应尽量争取按银行借款合同格式文本规定,不宜片面满足借款人的要求而随意更改。

3、 其它 约定事项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在银行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未有通知条款,应在其它约定事项中增加,“如发现借款人有违约行为要终止履行时,贷款方应在多少天内通知当事人。”的条款,以免借款方以贷款人未尽通知义务而提起抗诉、抗辩。

个人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一.个人小额贷款申请工具/原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

3.若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以证明日后的还款能力,若是个体户申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7.其他所需资料。

二.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是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三.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期限:

1.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2年(含)以下。

2.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3.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贷款申请: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有效的住址证明。

4.稳定的收入证明。

借款合同标准 范文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2]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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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时候要注意: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3、在担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担保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应由变更以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4、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5、如何确定借款的利率;6、债务责任的承担;7、关于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时候要注意哪些

法律分析: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时候要注意: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也就是注意诉讼时效;

3、在担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担保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应由变更以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4、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解决借款合同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

解决 借款合同 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2.注意借款 合同纠纷 的 诉讼时效 ;3.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以及 诉讼 ,仲裁等合法方式处理。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法律主观:

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如下:,1.原告是与借款纠纷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需要明确借款纠纷的管辖法院;,3.需要明确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4.需要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个人之间借款不还的,出借人通过下列方式追回借款:,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2.亲自到对方公司或家里上门催收;,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4.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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