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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众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有哪些

2024.01.01 529人阅读
导读:毕竟中国的个税征收机制起征点太低,即有“劫贫济富”之嫌,客观上也有悖社会公平,使社会两级分化继续扩大,而听证会的举行,调高起征点,一定程度上是“按比例贡献”原则的体现,促使社会税赋朝向社会最不利者有利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科举考试为各朝选拔了大量人才,如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宋徽宗授武状元),明代戚继光(明行政信息公开的措施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公平信息实践的例子有哪些?

中国历史悠久,关于公平的事迹有很多,如包青天之铡美案、徙木立信、文成公主进藏、个税改革等等。

1、包青天之铡美案

新科状元陈世美文才人品均获太后赏识将之招为驸马,朝野同庆。村妇秦香莲带着一对儿女春哥、冬妹却千里迢迢来到京城寻夫,原来她竟是陈世美的妻小。陈世美当然不认,将母子三人逐出府去,秦香莲得展昭之助来到包拯台前具状申告。包拯心知驸马弃妻再娶犯下了欺君之罪,又怜惜香莲母子孤苦无依,有心规劝陈世美认妻安顿。

陈世美为绝后患竟派出手下韩琪意图杀妻灭子,展昭及时出手搭救,韩琪仗义自刎留下驸马府钢刀为凭尽诉驸马恶行。包拯大怒设计驸马来到开封问罪,陈世美自恃有太后公主撑腰,而太后公主也适时来到开封府要人。包拯两难之际,秦香莲悲叹世间无青天,包拯汗颜羞愤之下,不惜自摘顶上乌纱硬将驸马立斩龙头铡下。

2、徙木立信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3、文成公主进藏

文成公主进藏是指唐朝贞观年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大相噶尔东赞(即禄东赞)为请婚使者,赴长安请婚。唐太宗将远支宗女封为文成公主,下嫁松赞干布,并诏令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为主婚使,持节护送文成公主入蕃。

松赞干布率群臣到河源附近的柏海(今青海玛多县境内)迎接文成公主,与文成公主同返逻些(今拉萨),并在拉萨为文成公主修建宫室。文成公主入藏加速了汉藏人们的交流与融合。

4、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是社会公平的实现而非仇富,个税改革听证会的举行,既是政治民主化的体现,也是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有利于倾听社会各个阶层的声音,吸纳民众的意见,优化公共政策。毕竟中国的个税征收机制起征点太低,即有“劫贫济富”之嫌,客观上也有悖社会公平,使社会两级分化继续扩大,而听证会的举行,调高起征点,一定程度上是“按比例贡献”原则的体现,促使社会税赋朝向社会最不利者有利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扩展资料

在古代,为了能够更好的、更公平的选拔人才,隋唐时期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以便更公平的选拔人才,未果效力。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科举考试为各朝选拔了大量人才,如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宋徽宗授武状元),明代戚继光(明

行政信息公开的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4、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包括哪些?

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所列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基本原则,进而构建具体制度,以依法行政原则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建设,是目前该项立法工作的重点。

1、政府责任原则。即在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中应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去设计相关制度,要将信息公开明确为行政机关负有的职责,以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如果从公民权利的角度规定信息的公开,则不易落实为政府的积极行为,成为某些工作人员逃避公开信息的责任的借口。要明确政府、公民在政府信息公开及使用方面的权利义务。即行政机关有权收集、获取、传播发布以及保密相关的信息,公民有权要求控制相关信息的行政机关公开这些信息,政府机关有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依照公民的要求公布这些信息。

2、一般公开原则。所谓一般公开原则,就是指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政府信息一律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的安全、行政活动效率以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世界各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在适用范围上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关于如何科学地界定不公开信息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不公开事项的标准作进一步的研究,既要保障行政机关根据公共利益的要求依法自主决定是否公开相关信息,又要有效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3、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粗放式信息管理方式影响,各部门在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的部门倾向,政府信息相互割裂、不成系统。这一方面加重了公民提供信息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了行政效率,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影响了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不利于依法行政的实现。政府信息立法要强化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节约信息公开制度运作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我们其实最近距离的最直接的可以接触到政府行政信息的方法,就是在各行政单位的官方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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