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纠纷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
返还彩礼纠纷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
返还彩礼纠纷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怎么办
一、退婚了女方不还彩礼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法典》对彩礼新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现实生活当中,支付彩礼带有很强烈的目的性,也就是以双方能够登记结婚为前提而支付的彩礼。这实际上也就有意味着如果日后根本就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话,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这也是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明确规定的,可以退还彩礼的条件之一。
法律主观:
女方退婚彩礼钱应当退还。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给付女方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退婚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彩礼,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如果女方有奖彩礼用于男方或者订婚等事项的,也可以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退婚还不退彩礼钱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女方仍然拒绝退还彩礼,法院可以冻结其财产强制其履行退还义务,或者是用现有财产进行折抵。
法律分析: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如果对方不予返还可以首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