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的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的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的范围)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
1、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2、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个人资信调查个人素行、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资质调查、雇员忠诚调查;
4、企业资信调查。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
调查取证的条件如下:
1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国家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英美法系国家那样明文规定允许律师可以实施调查取证,这可以称为“积极型的立法模式”;另一种如大陆法系国家那样,法律上对律师能否调查取证不作出规定,但在实务上不禁止律师调查取证,所取得的证据不会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这可以称为“消极型的立法模式”。
2 、辩护律师有调查取证的能力。仅有立法不一定促使律师实施调查取证,律师必须要有调查取证的能力才行。正如有学者所言:刑事取证本身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并不是律师的专长,律师所擅长的是如何衡量和取舍证据的价值,或者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依法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和减轻的意见,实施刑事取证行为并不是其专长,就像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往往难以成为一个出色的侦查员一样;
3 、辩护律师有调查取证的动力。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在对抗式审判方式中比较盛行,这是由诉讼的特点决定的。对抗式诉讼模式是由当事人各自主导的一种程序,各方都为追求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必然在诉讼过程中竭尽所能收集证据。
综上所述,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