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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竞业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单方解除律师委托协议)

2024.01.11 92人阅读
导读:

单方解除竞业协议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单方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劳动者单方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且经劳动者催告仍然未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除竞争协议的条件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条件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另一种是劳动者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不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协议可用于本单位中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

一、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条件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条件有两种: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劳动者拒绝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必履行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劳动者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解除,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

二、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不超过几年

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限制协议可用于哪些人

竞业限制协议可用于的人有: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提醒你,竞业限制并不能适用于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只能是本单位中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特别是那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中的主管人员和科技人员。

竞业限制协议如何解除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但是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要求解除。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条件如下: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

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5、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综上所述,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约;出现约定的解约情形时,可以解除;或者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履行不能或者有不可抗力的,另一方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协议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竞业限制公司能单方解除,但一般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也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如果双方没有违约的,可以协商解除。

一、竞业限制补偿的强制性条款能合同约定吗?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怎么解除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的解除:

1、协商解除;

2、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

3、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导致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竞业协议

一、什么情况下竞业限制解除

竞业限制可以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或一方出现违约时,可以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反竞业限制的解决方法

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利时,用人单位既可以提出违约之诉,也可以提出侵权之诉。法院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诉求选择作出裁量。

如果原告提起的诉讼是“侵权行为之诉”,那么法院只审查被告是否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而对于同一案件中被告是否同时另构成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之诉”,法院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不对竞业限制条款作实质审查。此时,由于原告的诉因是侵犯商业秘密之诉,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因此无需经仲裁前置程序而由法院直接受理。

如果原告提起的诉讼是“违约之诉”,那么法院只审查被告是否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以及竞业限制协议的合理性问题,而对于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不作审查,此时由于竞业限制条款通常是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劳动争议事项范围,需先经过仲裁后法院才能受理。

竞业协议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的无条件解除权,这样规定似乎仅认识到竞业限制协议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才有竞业限制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过错解除权,即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可以解除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协议可以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由于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则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明确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则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解除该协议,其仍须继续履行竞业避止义务,但双方可以就具体的补偿数额争议诉诸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应按该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原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履行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之所以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行使合同的解除权,主要基于竞业限制协议从根本上维护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权。其次,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也非常特别。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它可以选择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约,或者按照法律的三种直接规定来解除合同,但不具有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劳动者,其可以在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合约,这样看来,双方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利上也具有不平等性,这直接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倾向性的保护,同样我们也不能直接依据民法中民事主体完全平等的观点进行分析。在劳动关系领域,合同的生效和解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劳动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特别规范。员工的竞业限制协议就是典型的一例。从协议的生效时间看,竞业限制协议既可以针对员工的在职期间,也可以从员工离职之日起生效。相对于协议的生效而言,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条件更多地受制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在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避止的义务时,应当向其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竞业协议

劳动者离职后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的,只能协商解除。

劳动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3、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5、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6、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8、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9、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综上所述,劳动保护,就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统称为劳动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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