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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谁的责任(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谁的责任大一点)

2024.01.11 70人阅读
导读:综上所述,车门已经开着被撞的责任划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开车门别人撞上来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机动车责任,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应靠边停车,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关车门,否则将被认定为有过错。因此,只要开车门导致别人撞上来的,原则上应当认定机动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就打开了车门。因为法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车门已经开着被撞谁的责任

车门已经开着被撞谁的责任视情况而定:

1、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的责任承担情况是若是没有违章停车的,由撞上来的一方承担责;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违章停车的情形的,应当由停车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构成具备要素如下: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车门已经开着被撞的责任划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谁的责任

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的责任承担情况是行为人若是没有违章停车的,撞上来的一方承担责任。行为人若是违章停车的,应当由停车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临时停车的,应当在观察周围的情形下,再开门。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应靠边停车,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关车门,否则将被认定为有过错。

因此,只要开车门导致别人撞上的,原则上应当认定机动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就打开了车门。因为,正常情况下,只要注意了安全,则是不可能发生事故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前车开门后车撞谁的责任

一、前车开门后车撞谁的责任

1、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正常,前车突然开车门。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的,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所行驶的车道不正常,或前车虽然开车门,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如果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是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且前车属于违停的,则原则上应由后车负事故的隐患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如果前车是在停车位正常停车的,则应由后车负全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二、网约车乘客下车开门撞人了怎么办

司机判断此处不该下车,乘客执意要下车,司机乘客100%责任;乘客趁司机等红绿灯停车时,开车门,与电动车相撞,未尽告知提醒告知义务,司机100%责任,乘客0责任;司机已尽告知乘客的义务,乘客仍旧开门,司机30%,乘客70%责任。

撞上已经打开的车门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原则上,机动车是全责。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开车门被撞的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车门被撞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责任划分都不一样,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后车行驶正常,没有违法行为。前车突然打开车门,后车撞上前车车门。这种情况下,前车负事故全责,后车不负责。

正常行驶是指没有超速,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种:如果后车违法,虽然前车打开了车门,后车由于操作不当撞上了前车,交警还是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责任。

第三种:前车门打开与事故无关,车前没有违法行为。如果后车因为没注意撞上了,后车全责。

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现实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具体责任由交警调查后认定。

事故责任会影响赔偿责任的数额,交警的判断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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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被撞的责任划分

开车门被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责任划分是不同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分析。

第一种:后车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这种情况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正常行驶是指没有超速,并且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种:后车有违法行为,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第三种: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并且前车没有违法行为,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后车负全部责任。

由于具体的情况不了解,所以无法做一个准确的判断。现实当中,正确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具体的责任应由交警调查后进行认定。

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交警的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具体的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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