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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行政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

2024.01.10 181人阅读
导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不会被处罚:一、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对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以不予处罚,三、配合调查并主动消除影响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二、无意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无意识地实施了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

哪些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哪些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在行政管理中,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处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不会被处罚:

一、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

对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以不予处罚。例如,乱扔垃圾、违规停车等行为,只要当事人立即改正,通常不会受到处罚。

二、无意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无意识地实施了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例如,新移民或游客因不熟悉当地法规而犯的小错误。

三、配合调查并主动消除影响

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我纠正和配合行政机关工作的鼓励。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实施违法行为

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本身也是受害者,应当得到一定的宽容。

五、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法律、法规、规章还可能规定其他不予处罚的情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综上所述:

不是所有的行政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处罚。轻微的违法行为、无意识的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和主动消除影响的行为、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实施的行为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不受到处罚。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可以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

1、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四)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有以下7种: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衍生问题:

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不予处罚的法条有哪些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轻微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撰写减轻行政处罚申请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只要写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及事由等,根据可以减轻处罚或是不予处罚的规定可以列出相应的理由。行政处罚的量刑已经判定,要求减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减轻多少,有困难的可以找律师代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观:

你好,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客观: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下结案的,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下结案的,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1、行政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处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

2、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构,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构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4、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处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构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由此可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违法轻微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无法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情形等等。通过我国行政法律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是具有人性化的一面的,法律这样规定,对于维护我国的法律秩序,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而且也没有造成任何的危害后果,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法律上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对部分人员,就算是当时有行政违法行为通常也不会真正的执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手段,因为法规要结合社会常情执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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