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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续签吗(如果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续签吗)

2024.01.07 258人阅读
导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是怀孕了,违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是怀孕了,违法。

合同到期怀孕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怀孕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怀孕了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的,怀孕的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公司不愿意续签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怀孕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吗

法律主观: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还能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哺乳期结束,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否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且哺乳期结束的,单位可以选择不予续签,但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教师合同到期怀孕了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随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一些女性职工恰好要怀孕生二胎,而国家为维护广大女性同胞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有特殊保护,即: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女性职工怀孕期价随意开除劳动者,但是如果女职工刚还在合同到期是怀孕如何处理。那么下面我们共同探讨合同到期怀孕了怎么处理?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1、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3、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二、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1、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2、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如果女职工遇到合同到期怀孕了的情况,用人单位同样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已经到期用人单位仍需延续劳动关系,直到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单位需为职工发放其基本工资,在职工怀孕期间可以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需安排程度较轻的工作内容。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应当续约?

法律分析:应当,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延期终止劳动合同,是否续订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还可以续签吗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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