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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离婚不能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

2023.12.28 86人阅读
导读: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父母离婚,房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配: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哪些财产离婚可以不分割

很多人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买的,也有的人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后买的。不管是在结婚之前买房,还是结婚之后买房,如果你们是共同购买的话,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在离婚的时候,房子需要进行夫妻两个共同分割的。关于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相信很多朋友都不了解,所以今天会做针对性解答,之后再来看哪些财产离婚可以不分割。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父母离婚,房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配: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2、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用分配,该房产直接归个人所有。

哪些财产离婚可以不分割

1、婚前的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是婚前获得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结婚之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有女方在结婚之间收到男方家庭赠予的彩礼或者女方家庭赠予的嫁妆,因为这些财产都是结婚之前获得的,因此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赠予合同或者遗嘱中明确指定的财产。一般我们说在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继承的财产和接受赠予的财产也理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过不管是接受赠予的财产还是继承的财产归属问题,被继承人和赠予人都有决定的权利,因此如果赠予的过程中在赠予合同中明确一个人获得赠予;或者在继承过程中遗嘱中明确了继承对象仅为一个人,那么不管是继承的财产还是获得赠予的财产,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现在结婚之前买房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并且因为现在房价特别高,因此按揭买房比较常见。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分割的,不过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因为婚前按揭购房的房子,房子的产权属于买房一方,不过因为房子是按揭购买的,婚后还需要共同还贷款,因此按揭购买的房子需要分为婚前的首付和房贷部分和婚后的房贷部分。婚前的首付和房贷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同时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也需要均等分割。

4、未建房子的宅基地或者婚前已经建房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设房子,那么拥有宅基地的一方也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因此离婚的时候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会发生改变。

关于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这个问题。一共有两个方面,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双方达成分割协议的,如果达不成的话,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而关于哪些财产离婚可以不分割。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说有明确的指定财产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不进行分割的。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1.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均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哪些房产

法律分析: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有:1、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3、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离婚时不能分割;4、受赠、继承未过户离婚时不能分割;5、用他人身份购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房产哪些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下列房产不能分割:

1、用他人名义买的房。

2、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产。

3、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如公房。

5、以孩子名义买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什么房产不可分割

离婚时不可分割的房产包括:

1、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

3、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

4、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

5、受赠、继承未过户的;

6、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不能分割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观:

离婚房产不能分割的例外情形有: 1.借名买的房产; 2.子女名下的房产; 3.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 4.未过户的二手房; 5.未经审批的自建房; 6.未过户的受赠、继承房产;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一、 离婚 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1、用他人身份 购房 物权法 规定,房屋是以 房产证 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 离婚纠纷 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2、买 二手房 未过户 在 离婚财产分割 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3、受赠、 继承 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 遗产分配 ,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 离婚诉讼 ,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做出种种限制。 二、离婚分割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1、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后 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就比较复杂。婚前单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是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目前,还没有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出台。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证据 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 债务 ,为其 个人债务 。但于首付款和已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同样,其 按揭贷款 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做出分割。而其中比较重要的,肯定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现实中,因为房产的情况多种多样,因而导致在不同离婚案件里面,实际对房产的分割处理是不一样的。这里面也要注意,如果夫妻仅仅对房屋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产在离婚时不能分

法律分析:离婚时下列房产不能分割:1、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2、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产。3、一方父母赠与一方子女的房产。4、父母购买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5、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产。6、用他人身份购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不动产或房产不可分割有哪些

离婚时不可以分割的房产: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 ;用他人身份购房;买二手房未过户;受赠、继承未过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以孩子名义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只有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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