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百科>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营业执照怎么注销掉)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营业执照怎么注销掉)

2023.12.26 840人阅读
导读: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账户一般是用于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的办理,对公账户的分类:1、基本帐户:办理人在银行办理的用于日常转账支付的账户。

个体户开公户的好处和坏处

个体户开对公结算账户的好处是可以用来进行发工资、特定的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以及常规现金收付。

同时坏处则是存取款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则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且同时必须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章、私章。

对公账户的分类:

1、基本帐户:办理人在银行办理的用于日常转账支付的账户;

2、一般帐户:在银行营业机构办理的结算账户;

3、临时帐户:用于临时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专用帐户:用于进行管理特殊资金办理的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好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公银行账户是企业法人地位的基本保障;

2、企业的资金往来必须通过企业对公账户来进行;

3、企业之间商品贸易来往,大多数都要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对公银行账户,是交易开票的需要;

4、政府部门财务规定超过1000元,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转账;

5、监管的需要,开对公账户可以避免单位资金使用公私不分,挪用贪污等不良现象发生,便于监管和审计查账。

对公账户开立需要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5、授权书,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

办理对公账户的流程如下:

1、提前预约银行客户经理或直接带相关材料前去;

2、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签相关文件、盖章;

3、银行会将相关资料报送央行,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央行会下发开户许可证;

4、等待客户经理通知去取证、回单卡、U盾等;

5、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进行账户存款等剩余操作。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对公账户好处和坏处

对公账户的利弊是什么?

1、对公账户的利端:(1)对公账户的开立有助于资金的结算;(2)有利于申请贷款。

2、对公账户的弊端:(1)开户成本费用较高;(2)不能直接转美金;(3)必须亲赴开户地,同时还有一个比较大的缺陷是,该账户结汇时,必须是开户地当地的银行才可以结汇,不能跨行操作;(4)需要缴纳定额税费:还有个体户需要缴定额税,而且一般的个体工商户也不是按照开发票的金额去缴税。该税种是根据个体户的经营的行业、地区、坐落地段、面积大小等综合定税的。

对公账户是什么意思?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也被称为非个人银行账户,也就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间组织、个体经营业户等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

对公账户一般是用于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的办理。如果是公司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那么它的开户名称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或企业名称。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

该操作的弊端有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存在税务风险、影响个人征信。

1、手续繁琐:开立对公账户需要提交许多文件和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此外,还需要进行开户申请、审核等程序,手续相对繁琐。

2、费用较高:开立对公账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开户费、年费、转账手续费等。对于刚起步的个体户来说,这些费用会增加初期的成本压力。

3、存在税务风险:虽然开立对公账户可以合理避税,但如果没有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会引发税务风险。

4、影响个人征信:如果个体户在开立对公账户后长时间不使用或未能按时缴纳税款等行为,会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征信。

个体户可以开对公账户不?

个体户是可以开通对公账户的。

对公账户是指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如下:

1、存取款比较麻烦;

2、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

3、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章。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中规定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户开公账户的坏处

法律分析: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一般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

法律分析:1.个体户可以去银行开公司账户,对税收没有影响。只要他们依法申报纳税,不偷税漏税,都没关系。

2.只要提供个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证明,基本没有问题。建议在银行,找一般的城市事务所或者邮政储蓄银行,要求可能会低一些。

3.只要具备以下基本证件,即可申请: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正本和副本;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章;负责人身份证;(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开户申请书及印鉴卡。

4.个体户需要设立企业账户,因为他们的经营活动只能由发票税务部门监管。规模不是特别大的,只能申请小规模,报名条件比较宽松的,可以发普通票,也可以发特价票。只需要在税务局开特别票,有点麻烦。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户开对公账户的好处与坏处

个体户开对公结算账户的好处是可以用来进行发工资、特定的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以及常规现金收付。

坏处则是存取款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则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且同时必须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章、私章。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其中: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银行基本账户(对公账户)需携带下列证件到自己认为合适的银行,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和户12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印章(营业执照有字号名称带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营者私章);

5、机构代码证(非必要条件,带上为宜,填写开户申请书时有相关项)。 自2003年9月1日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按《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新开立需核准的银行结算账户暂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待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统一换发“开户登记证”。2003年9月1日以前已开立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暂不按《办法》的规定规范,待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再按照《办法》的规定予以规范。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及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后,连同存款人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核准手续。符合开户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并将开户银行报来的存款人开户资料复印件存档。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开户条件的,办理开户手续,暂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启用前《办法》的实施

(一)自2003年9月1日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按的规定执行,其中新开立需核准的银行结算账户暂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待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统一换发“开户登记证”。2003年9月1日以前已开立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暂不按《办法》的规定规范,待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再按照《办法》

(二)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及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后,连同存款人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核准手续。符合开户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并将开户银行报来的存款人开户资料复印件存档。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价格》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开户条件的,办理开户手续,暂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三)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办法》规定需要其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2003年9月1日(含)之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其开户核准通知书;9月1日之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其开户许可证。

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确认

对于存款人在《办法》实施前开立并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含已申领的信用卡和借记卡),2003年9月1日起,银行可将其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俟存款人到银行柜台办理第一笔业务时,再办理确认手续。由单位因代发工资为个人统一办理的账户,视同已办理确认手续。

三、关于无字号个体工商户预留银行的签章

《办法》规定,无字号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因此,无字号个体工商户预留银行的签章必须与其账户名称保持一致,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

个体户开公账户的坏处

个体开对公账户的弊端: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

一般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

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

国家保护个体户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个体户生产经营。

个体户年检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对公账户的利弊

对公账户的利弊

对公账户的利端:对公账户能够提高公司资金运转的效率。

对公账户的弊端:对公账户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要填写现金缴纳单,取款要填写支票还必须加盖公或私章。

拓展资料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基本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展开原文 ↓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法律百科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