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无期徒刑最多能减刑多少年)
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无期徒刑最多能减刑多少年)
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无期徒刑最多能减刑多少年)
法律分析:一、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可以申请减刑的起始时间: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得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主观:
减刑 是有时间限制的,相应缩减的 缓刑考验期 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 拘役 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 有期徒刑 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通常情况下,减刑的期限必须要遵从以下的限制: 1、判处 管制 、拘投、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 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 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主观:
1、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 减刑 ,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判处 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 管制 、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 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