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可以查封对方多少资产
欠钱可以查封对方多少资产
欠钱可以查封对方多少资产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可知,并没有规定多少钱的债务可以查封,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的措施
对于法院会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发现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时
2、当事人申请了诉前保全;
3、在具体的执行案件中,发现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的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就有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查封。通常程序和案例如下:双方发生借贷纠纷时,当有借贷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话是不予保护的,这样对方必须还你的本金和应得利息,若对方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当他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结果下来后你可以依据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欠钱实在无力偿还,法院会不会查封拍卖房子取决于其余财产能否抵消欠债。如果其余财产能抵消欠债,那么不会拍卖房子。如果不能抵消,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拍卖房子,对债务人进行还款。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诿、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