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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的效力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形式)

2024.01.11 479人阅读
导读: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出资证明书对隐名股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不是唯一的认定隐名股东资格的条件。出资证明书的存在可以对抗公司与股权的转让人。出资证明书在书写过程中应该遵循国家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专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资质,再确定出具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隐名股东也作为公司股东的组成部分,在日常处理公司事务中不进行参与。隐名股东出资的部分对公司是有一部分作用的,不能忽视隐名股东的重要性。出资证明书办理完成后应该妥善保管,交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办理股权登记。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出资证明书 的法律依据是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证明怎样才有效?

股东出资证明在具有法定的记载事项以及公司盖章的情形下,是有效的。法定记载事项为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额、编号及核发日期。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效力

出资证明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是指出资证明持有人已经获得股东的资格,出资证明书需要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成立日期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股东出资证明有效期和法律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如下效力:

1、能够加强对股东资格的认定;

2、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者受让出资发生效力的要件之一;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的其他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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