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死刑情形有什么(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使用死刑的情形
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除了上述几种情形外,如果所犯罪名的法定刑罚中本身就不包括死刑的话,当然也是不适用死刑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禁止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这两类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为什么不能判死刑
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情形
1、严格贯彻“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固定。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主观态度、作案手段、时间空间环境、侵害对象、动机、犯罪后态 度、一贯表现等各个因素,对确实犯罪性质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极其严重条件、没有丝毫悔改表现等的最严重的犯罪,才能 确认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考虑适用死刑。
2、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应该判处死刑,但是不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应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3、法律规定不能适用死刑的主体。
(1)犯罪时不满18岁的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2)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也包 括不使用死刑缓期执行。如果犯罪时怀孕,犯罪后自然流产或者人工流产的,均不能适用死刑。更不能为了适用死刑,对嫌疑人作人工流产。
4、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 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使致人死亡,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者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二、故意杀人可以不判死刑情形
具有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可以考虑不适用死刑。
1、共同杀人案件中,具体情节确实难以查清的。比如三个人共同犯罪,将他人拳打脚踢致死,三人都是真凶,但致命一脚究竟是谁踢的?如果能认定, 此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如果不能认定,这三人都要按死缓或无期徒刑来量刑,就是说一个也不杀。
2、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
3、因为义愤杀人的。比如李某因为自己的孩子在村中作恶多端,经常殴打父母,遂将自己的儿子李某某杀死。被法院判处8年徒刑。
4、因为邻里琐事,一时冲动杀人。这种案件,主观恶性程度不大,犯罪后往往真正悔过。判处死刑未必有好的效果,可以判处死缓或者无期。
5、家庭生活中,出于一定原因诱发杀人,查证属实的。
6、犯罪后真诚悔过,并且赔偿被害人损失的。
7、在婚姻家庭中,一方长期受虐待,愤而杀人的。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罪犯正在怀孕的;
2、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5、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更多 #法律百科 相关法律知识
-
工程款纠纷适用什么案由(工程 ...
那么,在工程款纠纷中,适用哪些案由呢?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 ...
2023.10.31 11:48:33
-
2024年民事纠纷不接受调解怎么 ...
不接受民事调解怎么办
1、民事案件往往发生在同乡、同村或街坊 ...
2023.12.15 11:58:56
-
孕期能离婚吗(孕期能离婚吗女 ...
怀孕时可以办离婚吗?
怀孕期间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可以 ...
2023.12.26 15:16:18
-
晚育假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晚育 ...
最新的晚育产假规定
我国法律对孕期妇女休产假的时间以及产假待 ...
2023.12.26 15:17:17
-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什么(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
不使用死刑的情形法律主观: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 ...
2024.01.10 11:50:34 700人阅读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股权转让 ...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 ...
2024.01.10 10:26:15 328人阅读
-
-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 ...
2024.01.10 06:38:54 99人阅读
-
哪些情形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下列哪些劳 ...
2024.01.10 05:18:21 846人阅读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都有什么呢
2024.01.10 04:58:11 913人阅读
-
答
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刑法》第五十二条: ...
-
答
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法律主观:
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 ...
-
答
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程序及赔偿金额计算?
关于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 ...
-
答
车祸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法律主观:
车祸事故责任认定 ...
-
答
诈骗罪罚金的处罚标准
法律主观:
诈骗罪处罚金的计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