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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工资给父母还算共同财产吗(婚后把工资给父母了还算共同财产吗)

2024.01.10 629人阅读
导读:

把钱转给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父母给的钱是否算共同财产,应当区分父母在给钱时是否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给父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婚后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没有约定的,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给父母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1.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每月给父母的钱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首先应当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那些,具体可以参照以下为您引用的法条。结婚后每月给父母钱,其来源的判定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但是,在实践中是无法区分到底是用了哪一笔钱去给父母的,简而言之,这笔钱势必来源于您的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是有平等处分权的,也就是说,给父母钱也是一个处分行为,应当夫妻双方协商。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给父母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双方有婚姻关系的期间,给自己或对方父母的钱财全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的都是双方共同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给父母则是为了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支出这笔费用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都是要照顾双方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父母的钱是对父母的赠与,赠与给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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