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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规定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签字吗)

2023.12.25 875人阅读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要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不然会影响劳动者找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不然会影响劳动者找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范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本单位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觉得有必须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对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和其它证明文件一起出具,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便于劳动者进行下一份劳动合同的签订,如果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影响劳动者再就业。

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离职的时候公司是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无论是员工主动离职还是公司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员工离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都是公司应该出具的书面文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来说也有很重要的意义,比如办理失业证,或者入职新单位的时候有可能会要求提供该证明。

一、离职时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证明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担忧劳动者未办理应收货款手续,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亦可对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

三、离职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正式颁布的离职制度必须以法律条文为依托,在其范围下结合企业自身特性,进行丰富完善。

除了公司是违法辞退的员工,否则的话公司不可能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为这对公司来说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反而可以避免员工离职以后再跟公司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是一式两份的,公司如果拒绝出具此证明,员工可以通过合理的方法跟公司强行索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法第几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非常重要,这点大家都清楚,那么您知道法律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规定?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律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在开具的主体与开具的实时机上都存在着差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回事。即将离职的员工最好要求单位在离职时附上离职证明,而已经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的朋友最好找原单位重新开具一份,重新入职。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他们出具的主体不一样。出具的时机也是不同的。当然他们所适用的法律知识也不尽相同。对于在职场上打拼的我们来说要格外关注这一点,他与我们的关系是很密切的,说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一)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二)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三)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三、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三方协议是由学校、用人单位、学生三方面来签订的合同,此合同需要在毕业之前签订,一般学校是必须要发此协议的,如果没有发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找学校开具或者让省就业指导部门制作,下发学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的办理。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规定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知识的了解,二者的规定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们要多多区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解除劳动证明怎么开

解除劳动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有标准格式,载明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

2、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类型如下: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那些证明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有哪些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

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许多人在离职时,没有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未从单位获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即从单位离开,也有的人认为该证明并不重要,随手乱丢。其实,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找寻新工作、办理失业证、办理低保、取出住房公积金等情况时都需要出示。下面,告诉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补办应当怎么做。

一、开具和补办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规定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申请仲裁的重要证据之一。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必须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没有出具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处理。

3、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但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指因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致使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些损失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责任。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等优惠政策,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就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优惠,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承担升华一定责任。

4、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下策。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使职工有一种归属感,要使职工有竭尽终生为单位服务的动力。其次,要使职工对职业远景规划充满期待,不仅包括物质,还包括精神层次。第三,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设计一套科学合理激励机制。总之,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只有通过“待遇用人、事业引人、情感留人”,才能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才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补办渠道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综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十分重要,在劳动者离职时一定要向单位索要,切不可随意丢弃。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失或超期,可以按照上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补办的方法向原单位申请补办。依照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进行补办,如果单位拒不办理,可以以此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解除证明吗

默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也是要出书面证明的,在劳动合同法第50条当中,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义务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书,无论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该书面证明在某种程度上,对职工个人来说都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

一、默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出证明?

需要,必须要有书面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

1、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到社保局转移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用人部门 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默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有的时候不仅要出书面证明,甚至在法律上公司还是应该履行赔偿义务的。主要是看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谁提出来的,公司提出来的话,很多职工面对公司的这种态度也只能默认和接受,除非职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而公司也持默认态度的,就不需要公司赔偿了。

劳动法离职证明内容规定

法律主观:

离职证明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相关法规,主要目的是表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理清双方在劳动关系方面的界限,也为劳动者日后建立下一个劳动关系清除了不必要的障碍。一、离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二、离职证明的用途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劳动者工作经验的证明;3、劳动者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证明;4、新用人单位规避劳动者“脚踏两只船”风险的重要证明;5、劳动者申请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的证明。三、离职证明包含哪些要素1、劳动单位基本信息;2、劳动者基本信息;3、劳动关系建立日期;4、劳动关系解除日期;5、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担任职务6、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7、双方签名盖章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盖章吗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的办理的方式: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签离职单;按照公司的离职交接流程办理;办理妥当后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的内容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要将事情表达清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有证明吗

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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